农业用地的税收翻了一番,这里是每公顷支付多少以及谁可以免除义务

   日期:2024-08-30     来源:本站    作者:admin    浏览:67    

  正在征求意见的新《房地产税法》中也有增加农用地税金的内容。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第37条,农业用地的计税基数为:纳税人所有或占有的农业用地,以公顷为单位。自有土地的面积根据权属证明文件确定。在缺乏证明所有权的文件的情况下,农业用地的所有者自我声明的面积为(三)靠近其所在直辖市的农业用地。但是每公顷的税收水平是多少呢?SCAN TV提供了财政部承担的典型税收负担的例子,假设在不同的城市对这一类适用最低税率。具体来说,在地拉那市,为农业用地,第一类,面积为1公顷,目前的税收水平是每年每公顷5600 ALL。以1000 ALL/m2的价格计算,应税价值为1000万ALL,建议税率为0.1%,未来需缴纳的税款为10000 ALL。如果我们以卢什涅市为例,农业用地,第一类,面积为?1公顷,目前的税收水平是每公顷每年5600列克。考虑700 ALL/m2的价格,应税价值为700万ALL,建议税率为0.1%,未来需缴纳的税款为7000 ALL。换句话说,即使在这种情况下,根据土地的价值,每个自治市适用于农业用地的比例是相同的,在价值较高的地方,拥有农业用地的公民的支付义务也会更高。根据该法律草案,种植水果作物和葡萄的农业用地自种植之日起五年内免征税收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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